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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報稅:自然人 vs 包租業二房東

先拆開個人新增稅額、法人固定營運成本與第一年啟動資金;不把保證金誤當成費用。

自然人收入

以「單身、有工作、無扶養親屬」的 114 年度所得初步試算。

自然人支出/申報方式

僅保留兩種,租金所得先依選擇的規則計算,再併入單身工作者的綜所稅。

未納入列舉扣除、保險、捐贈、房貸利息、其他所得、基本生活費差額與各種稅額扣抵。

法人收入

法人型態固定為「包租業二房東」。每戶月租自動同步自然人欄位,再以月租價差乘實際營運月數計算。

80,000 元
跟隨自然人的每戶每月租金

法人支出

前期設立與特許資格、固定營運維運分開呈現。保證金是占用資金,不列入當期可扣費用。

稅務提醒:本頁是教育用粗估。51M/74M 適用資格、營業稅進項扣抵、營所稅費用認列、未分配盈餘及包租業法規,均應由會計師/稅捐機關依實際契約與憑證確認。
本次規則與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114 年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;使用者提供之包租業成本區間與資料匣教材。
官方參考:綜所稅可減除項目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114 年度擴大書審實施要點。